关于推荐农村领域有关专家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0-08-27 责任编辑: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568设置

各有关学院(部门):
      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(2006-2020)》和《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等有关精神,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咨询、评价、审议和指导等方面的作用,实施好“十二五”农村领域科技计划,根据科技部有关通知要求,请各相关学院认真推荐农村领域有关专家。具体要求如下:
      一、推荐专家范围
      农村农业科学技术、经济、金融、管理等方面的相关专业或领域。
      二、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
      1、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,学风严谨,办事公正,坚持原则,责任心强;
      2、在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,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,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进展;
      3、具有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以上;
      4、身体健康,能够对自己所从事领域项目的管理等情况提供独立、公平、公正的判断和评价;
      5、愿意参加有关科技咨询、评价等活动。
      三、推荐程序
      请学院(部门)推荐专家,按照专家信息表(见附件)的要求认真填写,于2010年9月8日前将推荐专家信息表2份报送到校科技处;同时发送电子邮件:hhli@shfu.edu.cn。

      附件:农村领域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.doc

(科技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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