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度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

发布日期:2010-11-08 责任编辑: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817设置

       一、重点支持领域与研究期限

  (一)重点支持领域:

  1、农林作物、畜禽、水产优良新品种的示范应用;

  2、大宗或高值食品和农产品的综合开发和精深加工;

  3、环境友好或资源利用型新农药、肥料及饲料的示范应用;

  4、先进种植、养殖及重大病虫害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。

  每个课题市级财政资助额度不超过40万元。

  (二)研究期限:

  2013930日前完成

  二、申请条件

  1、申请主体为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,以涉农企业为主,且主要从事农业科研、开发、生产和技术服务,具备进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条件和能力。

  2、优先支持具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。市级科研院校可以申请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、公益性强的项目。

  3、涉及许可管理的成果转化,应具备有关部门同意成果转化的许可证明。

  4、企业申请需匹配落实不低于1:1资助资金的自有资金。

  5、项目推荐所在区(县)政府,对推荐项目需有不低于10%的经费配套承诺。

  三、申报要求

  1、各区(县)科委、各高校、各市级及市级以上科研院所、高等学校作为推荐单位,负责本区(县)、本单位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、推荐等工作,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、可靠性进行审核。

  2、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推荐的项目,申请者须将有关材料经网上提交受理成功(附件材料应在网上提交原件扫描稿)后,在线打印报送推荐单位。

  3、推荐单位在项目受理截止日后,应及时汇总有关申请项目材料,在项目受理截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,出具《2011年度上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》推荐函及汇总表,并将有关材料报送上海市生物医药和农业领域项目管理中心。

  4、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材料

  (1)申报项目推荐函及汇总表,一式四份。

  (2)在线打印的申请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(包括附件材料),一式四份,报送的书面材料需与网上正式提交的材料内容一致;

  5、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:

  (1)法人证明;

  (2)企业上年度年报或财务报表;

  (3)成果或许可成果转化的证明、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使用的证明;

  (4)合作(意向)合同或协议。

  6、提交的所有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,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,不采用胶圈、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。

  四、申报方式

  1、本指南公开发布。凡符合申报要求、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单位,可以从“上海科技”网站(http://www.stcsm.gov.cn)进入网上办事栏目“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在线受理”,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。

  2、本项目课题网上申请起始日期为2010115,截止日期为20101119

  3、网上填报备注:

  (1)登陆“上海科技”网站(http://www.stcsm.gov.cn),进入网上办事专栏;

  (2)点击《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》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:

  【初次填写】转入申报指南页面,点击“专题名称”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(需要设置“项目名称”、“依托单位”、“登录密码”);

  【继续填写】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、依托单位、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。

  (3)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。

  五、联系方式:

  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上海市生物医药和农业领域项目管理中心(浦东张江李时珍路288309室,邮政编码:201203

  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:20101119-11209:30-16:00

  联系人:黄莹

  联系电话:021-50801363

附件:2011年度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荐汇总表

 

申报老师提前和科技处联系,谢谢!

((科技处转发)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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