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教职工借阅规则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0-11-05 责任编辑: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2617设置

      为了更方便教职工外借图书进行教学科研活动,促进教职工更多地利用图书资源,图书馆经过调查研究,现调整教职工借阅图书的部分规则。
      具体调整内容:即日起,每位教职工(含人事派遣人员)最多可以借书15册,对这15册图书不再区分文艺类图书还是其他类型图书,但是借期和续借等仍按照原借阅规则。
      特此通知,请大家相互转告,并请各位教职员工经常关注一下自己的借还信息。

(图书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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