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杨浦区公共服务大学生见习岗位招录公告

发布日期:2010-06-10 责任编辑: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2778设置

      为加快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,做好大学生见习和就业工作,通过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加职业见习,丰富职业经历,提高职业技能,促进实现就业。经杨浦区委、区政府同意,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共服务大学生见习人员500名。
      一、招录岗位
      本次招录共推出大学生见习岗位500个,涉及各委、办、局见习岗位140个和各街道(镇)社区见习岗位360个。
      二、报名对象
      具有本市户籍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、未参加过青年见习(含公共服务岗位见习)的人员,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(即1985年6月10日以后出生),需持有上海市《劳动手册》。
      三、报名及面试办法
      本次招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面试相结合方式,不举行笔试,不缴纳考务费,报名人员经现场面试后,通过人员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。经公示后由区人保局统一安排至相关见习岗位工作:
      1、报各委、办、局见习岗位人员:请于6月10日9:00至6月13日17:00,登录杨浦人才网(www.yangpuhr.com),选择相应单位,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成功方为报名完成。面试定于6月18日,到杨浦人才广场(淞沪路605号)二楼参加由区人保局统一组织的现场面试。
      2、报各街道(镇)社区见习岗位人员:请于6月25日,就近选择杨浦区各街道(镇)进行现场报名和面试。
      3、现场报名和面试需提供的材料:历届生需提供身份证、学历(学位)证书的原件、上海市《劳动手册》及个人简历。应届生需提供身份证、学生证、
      学历学位证书或大学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、个人简历。杨浦户籍低保家庭的历(应)届生还需提供低保家庭证明。
      四、待遇
      见习期一般为6个月,最长不超过12个月。见习期间的生活费补贴为1500元/月(含交通午餐费200元),并缴纳综合保险。
      六、其他
      本招录公告内容由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。

      政策咨询电话:25032621、25032623,联系人:马女士、刘女士;
     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: 33193320,联系人:朱先生(咨询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11:00,下午2:00-5:00)

      附件:2010见习大学生招聘岗位.xls

(招毕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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