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0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0-06-03 责任编辑: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4423设置

各学院、有关部门:
      根据市教委<沪教委学[2010]51号>文“关于转发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”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2010年毕业生入伍预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   一、征集对象:2010年高职、本科应届男性毕业生。
      二、征集年龄:高职(专科)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周岁,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。
      三、征集条件
      政治条件,按照公安部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《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》和有关规定执行。体格条件,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和有关规定执行。详情见《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》
      四、征集程序办法
      实施网上报名。为提高工作效率、加强工作过程管理,从2010年开始,全面实施网上预征,所有参加预征的毕业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,填写并打印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和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。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7日至6月15日。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(网址为http://zbbm.chsi.com.cn和http://zbbm.chsi.cn)。请各学院在6月16日将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和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汇总,统一交校武装部审核。
      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,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,冬季征兵开始前持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(市、区)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。通过体格检查、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应征条件的,由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。
      五、优惠政策:详见《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》。
      六、工作要求
      今年市征兵办下达我校的毕业生入伍预征任务目标数为43名,其中本科36名、专科7名,预征工作任务重、时间紧、环节多,请各学院、有关部门要重视首次毕业生网上报名预征工作,将其作为就业工作的一个方面,加强组织领导,确定专人,切实抓好工作落实,要通过各种方式,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,把毕业生预征政策宣传到每一名毕业生,充分调动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。
      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,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,进一步优化兵员结构,提高部队战斗力,加强基层指挥军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,请给予高度关注!
      特此通知,请予支持。

江南体育官网征兵工作领导小组
 2010年5月7日

      附1:2010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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